烟台宇锋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刘建良获国家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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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图腾网获悉烟台宇锋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的专利小型挖掘机用齿形割草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权,本实用新型专利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授权公告号为:CN223652739U 。
龙图腾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在2025-12-12发布的实用新型授权公告中获悉:该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为:202520062721.9,技术领域涉及:A01D43/077;该实用新型小型挖掘机用齿形割草机是由刘建良;刘文晓;程绍帅设计研发完成,并于2025-01-10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
本小型挖掘机用齿形割草机在说明书摘要公布了:本实用新型属于小型挖掘机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小型挖掘机用齿形割草机,针对现有技术中,在传统的割草的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因误触而受伤,且防护不安全,降低了现场的安全性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方案,其包括割草机主体和分别设置于割草机主体顶部的扶手和底部的两个滚轮;吸尘箱,固定安装于割草机主体顶部;固定箱,固定安装于吸尘箱顶部;过滤网,固定安装于固定箱内部;割草机构,设置于割草机主体内部;防护机构,设置于割草机主体一侧,用于对割草机主体进行防护;吸尘机构,设置于吸尘箱内部,本实用新型,在割草的过程中,能够对割草机主体进行防护,避免了人员容易因疲劳而发生意外,从而提高现场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小型挖掘机用齿形割草机在权利要求书中公布了:1.一种小型挖掘机用齿形割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割草机主体1和分别设置于割草机主体1顶部的扶手2和底部的两个滚轮3; 吸尘箱7,固定安装于割草机主体1顶部; 固定箱15,固定安装于吸尘箱7顶部; 过滤网,固定安装于固定箱15内部; 割草机构,设置于割草机主体1内部; 防护机构,设置于割草机主体1一侧,用于对割草机主体1进行防护; 吸尘机构,设置于吸尘箱7内部,用于对割草机主体1内部进行吸尘; 清理机构,设置于吸尘箱7内部,用于对过滤网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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